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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局 >> 职能职责

 

部门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机构职能: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推进清洁生产;
  2、拟定和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3、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境保护各项政策、
制度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环境监察;
  4、按照审批权限,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5、受理各类环境污染的投诉,紧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对辖区内污染源实施管理,征收污染物排污费;
  7、组织环境宣传教育,推广科技治污新技术;
  8、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007  
    邮  编:100176
    电  话:67881471
    传 真:67880273
    部门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机构职能:
    1、 负责制定开发区区域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
的监测计划并进行常规性的监测工作;
    2、 负责对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为排污申报和排污
收费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监测数据;
    3、 负责开发区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
验收及环境治理项目的监测工作;
    4、 负责开发区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及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对所监测
的环境和污染源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定期呈报本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
技术报告;
    5、 参与区内污染事件调查;参与开发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与建设、环境治理等
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6、 完成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中要求的有关日常环境监测中的任务